我們來看下列兩個不同的損益表結構,就不難發現兩者差別,同樣淨利賺10%,但是,結構卻是截然不同。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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賺製造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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賺行銷、管理和研發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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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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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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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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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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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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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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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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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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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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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費用(行銷、管理和研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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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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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5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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損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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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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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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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賺製造財的公司,必須透過將規模做大和數量做大,才能夠賺到一定數量的淨利,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。過去,臺灣公司擅長這樣的操作方式,但是,這個方式就容易陷入訂單容易被換掉或碰到成長瓶頸。國外的品牌客戶就以品牌、通路和設計為主的模式,毛利率較高,因此,可以運用客戶的忠誠度可帶來不一樣的發展。
要從製造財轉換到以行銷、管理和研發為主的模式,就必須對這些項目給予投資。傳統上,我們對於這個三項習慣就做費用,看到費用就要去做每年支出節省,其實,這樣名稱和觀念就是造成這樣的轉型失敗。如果我們將營業費用改成營業投資,就這代表這些是對於公司產品品牌、設計和通路管理等等投資,自然就會講究投資效益。投資5億去成功的品牌產品帶來50億元銷售,甚過花5,000萬卻無法任何銷售成長。花大錢請到一位高手,勝過請3個門外漢,成本便宜,但是,卻事倍功半。
因此,許多以製造為主的公司,常年看待成本和支出以追求短期效益為主,而不容易進行大型的看不到投資。這是公司文化和慣性,有時候以新的組織去推動反而是一件比較容易的事。這個模式沒有優劣,只是端看每個公司面臨不同市場條件下,要去做的不同選擇。
-完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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